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林业局2016年决算公开

永兴县林业局2016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31 09:11 来源:永兴县林业局 作者:计划财务股 【字体: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县级规定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订相关县级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国家、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承担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审批。指导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查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县级规定,拟订全县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与运输,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

9、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火、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1、拟订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拟订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提出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2、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林业局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资源林政法规股、造林股、政工室。直属事业单位:县森林动植物管理站、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林地林权管理站、县生态公益林管理站、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林业产业管理站、县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油茶科学研究所、乡镇林业管理站19个,基层木材检查站4个。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年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2796.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6.73万元),本年支出2694.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2694.84万元),年末结余 101.89万元。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4.92万元,占89%;项目支出299.92万元,占11%。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4.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7.95万元,占84.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99万元,占0.58%;商品和服务支出355.34万元,占14.83%。

(三)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0.39万元,支出决算为41.53万元,完成预算的51.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22台),完成预算的5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1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005批,共计501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48.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节省开支,缩减接待标准。;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4.28万元,上升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7万元,增加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11万元,增长25.69%。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15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招待人员及批次增多。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机关(或单位)运行经费支出2394.9万元,比2015年增加688.3万元,增长40.33%。变动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工资大幅度提高,因此造成机关运行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10.9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三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也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完善修订了厉行节约、借款、报销、采购、会议、合同管理、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在资金使用上,我局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同时,根据县财政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务网上对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5.部门决算分析

一是对决算编制软件性能的使用掌握不够。二是信息公开专业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6.提出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决算编报工作质量。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公开。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支出科目(按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支出科目(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五)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永兴县林业局2016部门决算公开表.xls永兴县防火办2016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公益林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doc2016年中央及地方公益林自评报告.doc永兴县林业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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