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林业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永兴县林业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永兴县林业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林业局隶属县政府的全额拨款单位,主要负责全县的林业工作规划、指导、实施及林业技术推广、林业行政执法等工作。下设22个基层林业站及检查站。财政全额拨款编制266人(行政编制 25人,事业编制240人,工勤编制1人)。2014年底在职人数为293人(全额拨款255人,自收自支人员37人,差额拨款1人),离退休人数73人,车辆核定编制为19辆(实际在用车辆12辆)。
一、 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情况:2015年预算总收入2954.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97.6万元;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98.72万元(其中专项收入643.14万元,罚没收入40万元,其他收入15.58万元);其他收入26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3.4万元。预算总支出2954.32万元,年末无结余。
2、预算支出情况:2015年预算总支出295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137.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29.34万元);项目支出1560.12万元(含森林防火、龙华山国家森林公园林地林权托管补偿、公益林地方补差及水源地县级补偿等);政府统筹12万元。
永兴县林业局
2015年6月12日
附表1
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名称:永兴县林业局 单位:万元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1697.60 |
一、基本支出 |
1382.20 |
二、预算管理的非税收 |
698.72 |
1.工资福利支出 |
1137.91 |
三、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2.一般商品服务支出 |
229.34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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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4.95 |
五、其他收入 |
264.6 |
二、项目支出 |
1560.12 |
六、上级补助收入 |
2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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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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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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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用事业基金弥补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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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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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缴上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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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调控支出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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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2954.32 |
本年支出合计 |
2954.32 |
九、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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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结转下年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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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2954.32 |
总 计 |
2954.32 |
附表2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 永兴县林业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83.33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41.33 |
3、公务用车费 |
42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2 |
(2)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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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