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10 09:12 来源:县食药工质局 作者: 【字体:

一、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工商行政、质量技术、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6.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行为、退出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制订质量发展规划,负责质量宏观管理,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体系认证,负责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安全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培养和推荐国家、省、市名牌产品及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8.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2.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认可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16.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17.指导挂靠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8.承办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设15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政工股、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加挂企业注册股牌子)、投诉举报中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股(加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食品安全监管股(加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牌子)、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加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计量与认证监管股、标准质量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市场秩序与质量安全监管股、个体企业监管股、党委办公室。

2、事业单位四个: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永兴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加挂永兴县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牌子)、永兴县计量测试检定所、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信息中心。

3、挂靠机构二个:永兴县消费者委员会、永兴县个体劳动者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4、派驻基层机构九个,分别为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马田分局、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高亭司分局、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一分局、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二分局、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三分局、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金龟分局、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柏林分局、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鲤鱼塘分局、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222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3.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度支出合计218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1.73万元;项目支出451.36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1.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1.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179.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51.36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食药工商质监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42万元,支出决算为62.23万元,完成预算的95.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20台),完成预算的99.9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92万元(公务接待 402 批,共计3216 人,完成预算的 86.23 %。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预算批复和厉行节约规定,加强公车使用及运行费用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 年减少50.40万元,下降44.7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73万元,降低49.6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66万元,降低30.30 %。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77万元,比2016年减少125.42 万元,降低41.10 %。变动主要原因是:节约各项资金投入,大力缩减机关运行经费。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126.60万元,各项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执行,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集中采购。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房屋19185.4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9185.41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 0平方米),车辆 2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6 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2台),设备435台套,专用设备57 台套。

7、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7重点公开内容)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7年项目资金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资金使用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①项目完成任务量

2017年项目已完成目标任务。

②项目完成质量

2017年项目已达到质量目标。

③项目完成进度

2017年项目已按进度完成

(二)部门决算分析。分析本部门决算编制、送审、批复、公开中存在的不足。

1、预算执行不够均衡。目前,预算支出执行度前低后高,尤其是下半年支出比重较高,这固然有预算资金下达较晚的客观原因,也有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个别项目支出安排不够准确,部分项目前期准备不够充分,部门间相互衔接和配合不够顺畅等主观原因。

2、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不高。在支出规模扩大、保障范围拓展的情况下,需要我们整合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提出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工作,确保决算数据准确,内容完整。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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