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决算公开

永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30 15:25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作者:曾玲 【字体: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策规定;组织拟定及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城市建设和管理各项专项规划;开展各项创建工作;指导乡镇城镇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组织及指挥调度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3.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对我县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七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城市管理依法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容貌标准的执行;负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倾倒、消纳等监管工作;负责渣土运输公司的监管和考核工作;督促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外包工作

6.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组织指导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监督检查城市绿化规划的组织实施。

7.负责市政设施和公用事业管理;负责市政和公用设施日常维护的组织和监管工作;协助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负责城市燃气、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和特许经营监督。

8.负责本部门行政业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制定城市管理资金年度计划;负责城市维护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对所属单位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和用工制度改革工作。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4个股室:①办公室(加挂计财股牌子);②人事股(加挂督察股牌子);③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④市政公用股。

2.二级单位:1.永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正股级事业单位;2.设立永兴县城市管理警察大队,正股级,实行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双重管理,行政工作由县公安局管理,日常工作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3.燃气管理办公室,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正股级事业单位;4.设立永兴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5.永兴县基建渣土服务中心,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正股级事业单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年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 1,49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7.59万元),本年支出1,337.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36.86万元),年末结余160.73万元。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8.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6.18万元,占79.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77万元,占3.72%;商品和服务支出163.17万元,占 16.51%。

(三)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38万元,支出决算为55.47万元,完成预算的73.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15台),完成预算的95.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1批,共计38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 23.43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 年减少19.21万元,下降25.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48万元,下降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72万元,下降73.3 %。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5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没有公函的一律不接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度机关(或单位)运行经费支出988.09万元,比2015年增加106.59万元,增长12.09 %。变动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人员,人员工资调整增加。

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依法完整编制采购预算,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超标准采购,不超出办公需求采购服务。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二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用车1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也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县直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绩函[2015]367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预算整体目标和项目目标,并按目标任务要求组织实施;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的方式,形成了评价结论。

5.部门决算分析。部门决算在编制过程中,由于财务业务知识掌握度不够;在做年结时,不能完全结转完本年度的收入支出数,造成决算报表与实际会计报表结转数不一致,在录入决算系统时,财务人员只注重于决算报表的平衡关系,未对决算报表中所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6.提出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认真做好各项财务基础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内容完整。

四、相关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212类):是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3.其他支出(229类):是指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三)支出科目(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永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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