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信访局2015年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永兴县信访局是行政单位,核定编制数9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2名。实有在职人员12名,离退休人员2名。
(二)车辆情况。县公车办核定我局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一)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预算总收入210.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7.0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3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210.39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支出预算21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4.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7.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54.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7.90万元),项目支出127.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74.6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附表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5年6月15日
附件一:
2015年信访局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名称:永兴县信访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157.07 |
一、基本支出 |
82.47 |
二、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3.32 |
1.工资福利支出 |
54.57 |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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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商品服务支出 |
27.90 |
四、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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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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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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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127.92 |
六、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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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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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级补助收入 |
50.00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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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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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缴上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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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融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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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调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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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210.39 |
本年支出合计 |
210.39 |
九、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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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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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210.39 |
总 计 |
210.39 |
附件二
2015年信访局“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永兴县信访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11.16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7.66 |
3、公务用车费 |
3.5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5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