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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6-06-16 16:26 来源:永兴县总工会 作者: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

县总工会是全县各级工会的组织领导机关,由中共永兴县委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县总工会机关的主要工作职能是: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遵照全国总工会和县委确定的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围绕大局中,指导全县工会工作;建立和发展各级工会组织;协助党委做好各级工会组织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干部的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落实。2.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市总工会和县总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开展工会各项工作。3.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有关职工权益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4.认真搞好工会理论政策调研,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贯彻执行情况;研究指导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参与企事业和机关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健全并落实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5.动员和组织全县职工积极参加改革和建设,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切实做好县人民政府委托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劳模工作;负责市劳模、省劳模、全国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6.做好职工的理论和专业技术培训,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在女职工中开展“四有”教育活动。7.依法收缴和管理使用工会经费,负责工会资产管理和经费审查、审计工作制定兴办和管理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规定,负责工会劳动福利事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下设二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财务股,二个二级机构即永兴县工人俱乐部、永兴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二、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预算总收入438.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9.6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7.6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43.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8.6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438.99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6年支出预算43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3.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8.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58.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24万元),项目支出248.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36.2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60.0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26.0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60万元。

项目支出见附表。

2016收支预算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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