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妇联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3 15:13 来源:永兴县妇联 作者:邝淑金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妇联是行政单位,核定编制数5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2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5名,离退休人员1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和部门构成

永兴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是我县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由中共永兴县委领导,行政单位,县妇联机关设办公室和维权、儿少部2个职能部(室),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指导全县各级妇女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二)团结、动员全县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在城乡开展和推动“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促进永兴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三)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宣传妇女典型,开展女性成才研讨,实施女性素质工程,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调查研究妇女儿童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建议。动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和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的制定,贯彻实施“两法”“两纲”,协助县政府制定《永兴县妇女发展规划》和《永兴县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加强城乡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扩大组织网络,拓宽工作领域。

(六)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积极引进妇女技能培训、女童入学、家庭教育、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扶贫等经济援助项目,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七)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的大团结,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团体会员之间的联系,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联谊,促进祖国统一。

(八)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承担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91.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4.1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91.15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9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0.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50.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23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1.01万元),项目支出30.4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23.4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公务接待费1.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2018年“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度减少3万元。

4、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设施预算1.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见附表。

县妇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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