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归国华侨侨眷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4 09:48 来源:县侨联 作者: 【字体:

    永兴县归国华侨侨眷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能职责

永兴县归国华侨侨眷联合会简称永兴县侨联,是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一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积极参加我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二是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开展对归侨、侨眷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政策咨询及法律服务。三是围绕经济建设,凝聚侨心,发挥侨力。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协助和联络海外侨胞来我县投资兴办实业及各种公益事业,为侨属企业、侨资企业提供服务,促进我县对外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四是积极参政议政。参与人大、政协的侨界代表、委员人选的协调和推荐,引导他们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五是开展对外联谊工作,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搞好服务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侨情,广泛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要求,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制订侨务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六是做好华人、华侨的捐赠工作,参与监督涉侨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在侨界组织开展扶贫、救济工作。七是制订全县侨联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八是组织召开全县归侨、侨眷代表大会,负责全县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决议、决定的实施。九是围绕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涉侨的相关工作。十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该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员5名,退休人员2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兴县侨联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单位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63.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1.41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63.41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6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23万元(含党组织活动经费0.60 万元),项目支出6.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4.3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4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7.0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3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完善读书吧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读书吧书籍及电脑等方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老年归侨生活补助。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3万元,与2017预算持平。

2、“三公”经费: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采购预算总额4万元,其中,读书吧书籍预算3.12万元;读书吧电脑、打印机、广播音响设备预算0.88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永兴县侨联预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