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5 16:31 来源:开发区 作者:永兴经济开发区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68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63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62名,离退休人员11名。

部门职能为:

1.编制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根据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开发分区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制定开发区的行政管理办法。

3.审批或报批开发区的投资项目。在县级审批权限内,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论证报告和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下达基建和技改计划,颁发全省统一编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经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管理局、县规划办等单位委托,在开发区规划范围内行使相关职责。

5.管理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6.按规定管理开发区的财政、国有资产、治安、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工作。

7.按规定管理开发区范围内的科学、文化、教育、体育、计划生育、环卫绿化等社会公益事业。

8.按规定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参与协调开发区内的涉外事务。

9.负责对开发区的企业进行协调管理。

10.负责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在开发区设立机构的工作。

11.在本区内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设好工业园区。

12.负责柏林工业园、太和工业园、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等4个园区综合管理、开发建设与经济发展,抓好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引进、建设及生产与发展,为企业解决具体问题,协调周边环境等工作。

13.县委、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5个职能部门: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部、招商部、规划建设部;

派驻机构4个:永兴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永兴经济开发区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永兴经济开发区柏林工业园管理办公室、永兴经济开发区太和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直属机构5个:永兴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永兴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永兴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部、永兴经济开发区总工会、永兴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

县直部门派驻机构5个:永兴县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分局、永兴县环保局开发区环保分局、永兴县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开发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分局;永兴县房产局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永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预算总收入824.6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24.6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824.61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82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6.4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69.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6.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669.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6.91万元)。项目支出68.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68.1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2.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1万元。

项目支出见附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24.6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56.4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8.1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招商引资、争资立项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招商引资、立项争资支出20万元、办公楼租赁费39.18万元、党群活动服务中心运行专项费用9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2.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2.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3.76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永兴经济开发区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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