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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7-06-16 12:12 来源:县广播电视台 作者: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广播电视台是事业单位,部门职能与构成:永兴县广播电视台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接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和县委宣传部的指导、协调。

一、职责调整

加强舆论引导、舆论监督和新闻策划职能,努力提高永兴外向度;加强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职能,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宣传、影视文艺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全县电视宣传创优题材规划,负责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和重大举措,组织本县广播电视报道和节目监评活动。

(二)制订县本级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加强广播电视覆盖。开展广播电视新技术、新业务的研究、开发和利用,壮大广播电视产业。

(三)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放管理,不断提高广播电影电视节目质量,服务全县各个时期工作大局。

(四)负责县本级广播电视人才的培训、培养、引进,逐步推行干部职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过渡,建立高效运行的广播电视管理机制。

(五)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公益电影放映工作。

(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广播电视台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计财股、政工股、总编室、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办公室(简称“产业办”,加挂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县公益电影放映办公室牌子)。

核定编制数137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54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08名,离退休人员30名。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预算总收入78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90.4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7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29.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1.39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781.39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预算78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0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50.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8.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275.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0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9.01 万元),项目支出206.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114.9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0.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54.0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06.3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志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支出40万元、公益电影放映支出91.84万元、行政运行(设备更新及政策性减收广告补贴)支出41万元、农村广播“村村响”维护运行支出21.28万元、老放映员生活困难补助支出12.2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14.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0.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3.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59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项目支出及绩效目标见附表。 

2017年绩效目标整体支出表(17.11.13公开).doc电视台2017年农村电影放映项目绩效目标表(17.11.13公开).doc

县电视台.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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