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2 16:11 来源: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作者:浏览量: 【字体:

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集中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设有六个股(室),即综合室、政工室、政务服务股、监督股、公共资源交易股和财务股。

(一)单位主要职责职能

1、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⑵组织编制县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⑶维护和更新县本级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⑷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⑸研究制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⑹负责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审批服务事项的监督、协调、管理服务。

⑺负责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政务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后勤保障。

⑻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务服务中心收费资金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收费票据和收费资金,指导县政务服务中心“一个窗口收费”工作;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对收费票据、资金进行监督审核;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统计工作。

⑼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⑽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⑾负责做好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⑿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

⑵研究制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⑶负责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及安排交易活动。

⑷负责收集、整理、发布各类公共资源招标、采购、拍卖、挂牌等交易信息。

⑸按照招标、采购、处置公告要求及有关规定对交易各方及交易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备案。

⑹负责为交易各方提供信息资料、政策咨询等相关服务工作。

⑺负责提供投标人、供应商、中介机构和商品价格等信息系统。

⑻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归集和使用。

⑼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维护交易活动的正常秩序。

⑽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部分

核定编制数23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23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0名,离退休人员1名。

二、预算收支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464.9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18.7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2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5.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464.96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46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8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20.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6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3.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220.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6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3.50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4.41 万元),项目支出56.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10.3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9.9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08.8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1.1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政府信息公开6.3万元、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经费4.8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公务接待费2.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2.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 0 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8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办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项目支出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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