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6-06-16 15:53 来源: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作者: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23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23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3名,离退休人员0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集中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划入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的集中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职责。

(一)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组织编制县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维护和更新县本级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4.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研究制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6.负责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审批服务事项的监督、协调、管理服务。

7.负责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政务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后勤保障。

8.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务服务中心收费资金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收费票据和收费资金,指导县政务服务中心“一个窗口收费”工作;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对收费票据、资金进行监督审核;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统计工作。

9.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10.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11.负责做好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

2.研究制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3.负责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及安排交易活动。

4.负责收集、整理、发布各类公共资源招标、采购、拍卖、挂牌等交易信息。

5.按照招标、采购、处置公告要求及有关规定对交易各方及交易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备案。

6.负责为交易各方提供信息资料、政策咨询等相关服务工作。

7.负责提供投标人、供应商、中介机构和商品价格等信息系统。

8.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归集和使用。

9.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维护交易活动的正常秩序。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预算总收入34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4.8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5.0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349.88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6年支出预算34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6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43.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1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122.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1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1.28万元),项目支出42.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14.8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6.70万元。

项目支出见附表。

部门预算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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