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及2015年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和决算情况说明
永兴县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及2015年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和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房产管理的地方性管理办法和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房产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房产市场监管政策,承担规范房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产市场的责任;组织实施房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等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三)承担全县房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产开发企业备案、资质等级初审和资质管理;参与房产开发项目的审核;组织有关部门对房产开发项目进行综合验收。
(四)组织实施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
(五)承担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负责一、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初审。
(六)负责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和房屋产籍管理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个人住宅建造和落实房产政策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房产市场管理;负责房产转让、抵押、租赁、典当、置换、担保等交易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备案等商品房销售管理;负责房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业务服务人员的资格管理。
(八)承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房屋拆迁许可,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管理;指导、监督拆迁中的补偿与安置工作;协调和裁决有关拆迁纠纷。
(九)负责全县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房屋维修养护工作;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危房普查,编制危旧房屋改造计划;负责县城规划区原有房屋装饰装修及从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承担全县房屋白蚁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
(十一)承担全县国有直管公房产权、产籍、经营、修缮等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房产管理、房产开发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永兴县房产管理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法规股、开发经营管理股、物业管理股、财务政工股、行政审批股。9个二级机构:住房保障中心、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白蚁防治管理所、房产测绘队、房产执法大队、房产信息中心、马田房产管理站、柏林房产管理站。
三、2015年收支情况
上年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6224.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24.40万元),本年支出 16224.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6224.40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
四、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31万元,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8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3台),完成预算的8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98批,共计936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60.77%。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15.75万元,下降73.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81万元,降低119.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4万元,降低10.44%。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4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2014年购置公务车一辆,压缩开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六、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24.4万元,比2014年增加4123.01万元,增长34.07%,变动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资金等。
七、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总金额3.9万元,全部是采购办公设备、专用设备。
附件:永兴县房产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县房产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