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公路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公路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7-06-16 18:12 来源:县公路局 作者: 【字体: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永兴县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能职责是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全县公路发展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实施所辖公路路网规划和建设,实施所辖公路技术改造,组织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养护的各项技术规范,编制全县公路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公路大中修、危桥改造、渡改桥、公路码头、水毁和安保等养护工程的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养护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安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实施全县国省干线和县级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监督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公路路政管理职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保护路产路权,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规划审批和管理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红线内各种构造物和广告、宣传等设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审批公路沿线的各种建筑设施,实施对公路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整治。承担永兴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拟订全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意见,组织协调全县治超执法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公路建设、养护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项目的推广运用以及公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公路科研成果的申报和申请鉴定工作;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县公路管理局内设8个股室:办公室、政工股、计划财务股、养护安全股、工程管理股、农村公路管理股、路政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永兴县路政执法大队、永兴县鲁永治超站为县公路局的正股级事业单位。设立公路养护站,为县公路局派驻基层的公路养护事业单位。

 

二、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收入1249.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00.5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5.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4.40万元。预算总支出1249.95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124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9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39.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8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1025.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5.16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20.80 万元),项目支出16.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  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4.50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7.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公务接待费16.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7.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6.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4、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82.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59.0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2318.75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68万元。

三、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费: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项目支出见附表。 

县公路局.xls附表:公路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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