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7-06-16 09:12 来源: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作者: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字体:

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116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115名(局机关及内设二级机构40名、乡镇卫生监督分所75名),差额事业全额保障性质1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99名(其中局机关30名,乡镇卫生监督分所69人),离退休人员30名。

(一)职能职责

1.拟定全县养殖业、饲料、兽药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养殖业产业化发展、养殖业科技发展规划。

2.提出全县养殖业发展政策建议,预测并发布养殖业生产资料、产品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

3.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畜禽、水产品种资源草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保护渔业资源;负责渔船检验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4.负责全县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审核和产品质量监管;组织指导全县养殖业种苗、牧草种子、兽药、兽用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行业标准认证、发证工作。

5.负责全县兽医行政管理,实施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组织指导兽医卫生执法监督和兽医实验室及动物源性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管理;承担全县动物疫病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动物疫情监测、报告、调查、分析、评估;组织指导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与扑灭。负责全县动物防疫物资供应工作和县本级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6.承担全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负责全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报告、调查、分析、评估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乡、村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工作,承担县城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7.负责全县养殖业科技推广工作,组织重大科研和科技推广;指导养殖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行业和重点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查、申报的验收;指导行业协会和学会工作。

8.按照权限管理养殖业专项资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组织专项资金审计工作。

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增加行政审批、屠宰管理职能。

(二)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9个股室:办公室、政工股、畜牧股(加挂县家畜家禽育种站牌子)、水产股、兽药药政管理股(加挂县饲料行业管理办公室牌子)、兽医股、行政审批股、监察室、牲畜定点屠宰管理股。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5个:县草山工作站、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加桂县水生动物防疫站牌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县种畜场(加挂县罗非渔场牌子)、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挂靠管理单位1个即县鱼苗鱼种繁殖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本级

2.永兴县鱼苗鱼种繁殖场

3.永兴县种畜场(含罗非鱼场)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预算总收入1022.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71.4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8.66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2.06万元。预算总支出1022.21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预算102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5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19.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3.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587.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12.38万元),项目支出369.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83.0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1.4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20.4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1.0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1.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

2.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45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是指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及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用于维护单位正常运转,满足单位正常开支需要的财政支出。

5.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项目支出见附表。 

 预算附件1:畜牧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doc

预算附件2:畜牧局2017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doc

预算附件3: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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