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6-06-14 16:18 来源: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作者: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116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116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01名,离退休人员28名。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实施《渔业法》、《草原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等国家和省颁布的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全县养殖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县养殖业产业化发展规划,负责提出全县养殖业龙头企业发展建议,推进产业化进程。

3、研究提出全县养殖业发展政策建议,引导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指导行业信息网络建设,预测并发布养殖业生产资料、产品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

4、研究拟定全县养殖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研和科技推广;指导养殖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新技术、新品种的引种和推广,负责行业的重点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查、申报和验收。

5、负责全县养殖业苗种、牧草种子、兽药、兽用医疗器械、饲料药物添加剂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行业标准认证、发证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畜禽、水产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负责畜(禽)产资源、划地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保护渔业资源;负责渔船检验和渔船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7、负责管理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和动物防疫及其监测、监督、预报、发布动物疫情;组织实施全县牲畜口蹄疫等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直接担负本县辖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工作。

8、按照权限管理养殖业专项资金,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协调和管理全县养殖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9、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工作及局属企业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权限管理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团体为养殖业经济发展服务。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政工股;

3、畜牧股(加挂县家畜家禽育种站牌子);

4、水产股;

5、兽药药政管理股(加挂县饲料行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6、兽医股

(二)二级机构

1、县鱼苗鱼种繁殖场;

2、县种畜场(加挂县罗非渔场牌子);

3、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4、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5、县渔政监督管理站

6、县草山站

7、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分所。

二、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预算总收入77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15.8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0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6.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5.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9.00万元。预算总支出770.33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6年支出预算77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0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60.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6.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524.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6.13万元),项目支出163.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45.2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见附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