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附表1
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名称: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639.86 |
一、基本支出 |
481.18 |
二、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91.00 |
1.工资福利支出 |
430.59 |
三、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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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商品服务支出 |
50.59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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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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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收入 |
63.20 |
二、项目支出 |
309.55 |
六、上级补助收入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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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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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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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用事业基金弥补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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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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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缴上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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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调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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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810.06 |
本年支出合计 |
790.73 |
九、上年结转 |
14.85 |
七、结转下年 |
3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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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824.91 |
总 计 |
824.91 |
附表2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18.35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11.35 |
3、公务用车费 |
7.0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00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示说明
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有全额事业编制116名,在职人员107名,退休人员28名。
本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810.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39.8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91万元;其他收入63.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00万元;上年结转14.85万元。
本年度预算总支出79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1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30.59万元,一般部商品和服务支出50.59万元);项目支出309.55万元,(品种改良经费3.00万元,动物强制扑杀和强制免疫应急补助资金8.56万元,农业四站改革提前离岗人员生活补助94.27万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49万元--专项审批,畜禽保护费5万元,渔政执法设备维护养护经费8.00万元,2013年度、2014年度应休未休年薪假补助及2015年度年终奖金63.2万元,基层农保展业费6.29万元,非税收入征收费4.23万元,上缴政策性住房资金2.00万元,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经费16.00万元--专项审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50.00万元--专项审批)
经县纪委与县财政局联合审定,2015年度畜牧兽医水产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指标为11.35万元;两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7.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用为0.00万元。
特此说明。
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