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档案局2016年决算公开
永兴县档案局2016年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括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工作。对全县档案事业进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对全县村以上单位、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等基层档案工作的业务培训、指导协调专业职称考评。
3、依据《档案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组织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查处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和案件。
4、监督、指导、检查、协调县直和省、市驻永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乡镇档案机构的业务工作。
5、负责农业和农村(村级)档案的组建工作。
6、集中统一管理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7、开发档案信息,积极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
8、利用丰富的馆藏资料对全县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9、指导县档案学会开展工作,推广档案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档案局内设办公室、档案管理股、法规股、业务指导股等4个股室。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年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52.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37万元),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18.57万元,本年支出143.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43.33万元),年末结余9.04万元,支出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9.52万元。本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度决算数增加的原因是工资、奖金和社保增加,年末结余的原因是资金申请不及时,2016年部分支出跨到2017年度再进行报账。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14万元,占79.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万元,占1.22%;商品和服务支出23.20万元,占18.92%,其他资本性支出0.77万元,占0.63%。
(三)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7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74%,较上年度减少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0台),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4批,共计242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7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人数、次数均有下降;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 年减少0.6万元,下降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万元,下降14.3 %。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5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人数、次数均有下降。
(四)其他重要事项
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说明。2016年度机关(或单位)运行经费支出122.6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比2015年增加17.8万元,增长14.5%。变动主要原因是:工资、奖金较2015年有所增加,2016年9月新进工作人员1人。
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度严格按照国有固定资产配置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了2台台式电脑的报批采购手续,采购金额共计0.77万元。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并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在资金使用上,我局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同时,根据县财政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务网上对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单位没有保留车辆,没有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支出科目(按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支出科目(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科目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科目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资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