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道路运输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道路运输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7-06-16 09:12 来源:县运管所 作者: 【字体: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根据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交通体制加快交通发展的实施意见》(永政办法〔2009〕62号)文件精神,永兴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更名为永兴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为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公路运输管理费的征收管理职责。

(二)取消水路运输行业管理职责。

(三)划入县城管承担的城市客运管理职责。

(四)加强道路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道路运输布局,促进道路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道路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道路运输协调发展职责,培育和发展农村运输市场,落实区域和城乡道路运输一体化工作。

(六)加强道路运输物流业管理、应急管理、信息化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营运车辆节能减排、站场规划建设管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质量信誉考核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和出租车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含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车客运经营的行政许可和经营资质、经营行为的年度审验工作;

(三)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车客运以及道路运输其他服务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核发、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的各种证、牌、照;

(五)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从业人员的培训;

(六)负责对全县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车客运的经营活动、服务质量、运输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调解运输纠纷;

(七)负责指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县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和物流发展工作;

(九)负责组织客货运输经营者依法承担抢险、救灾、交通战备等应急运输任务;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根据上述职责,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内设6个股室。

根据上述职责,县运管所内设7个股室。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客运管理股、(三)维修驾培管理股、(四)货运管理股、(五)政策法规股、(六)行政审批股、(七)道路运输稽查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道路运输管理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7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2.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12.9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6.4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76万元,主要是提高工资标准后的工资福利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7年支出预算37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5.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5.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209.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27.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76万元,主要是提高工资标准后的工资福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2.6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35.0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是用于客运市场整合整治的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9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 0.56 万元,与去年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1.78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7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增加 1.28 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维护和燃油费用。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项目支出见附表。 县运管所.xls运管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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