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公证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30 08:52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 【字体:

第一部分 公开目录

目  录

一、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

四、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九、部门决算公开的表格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单位名称)的主要职责、人员情况

1.主要职责。

(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依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出具公证文书,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

(二)、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提出公证建议,代办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手续等。

(三)、通过公证活动,宣传公证法律知识,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秩序。

(四)、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提供公证法律援助。

(五)承办县人民政府、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情况。2017年未单位编制人数3人,年未在职实有人数3人(其中主任1名为司法局过渡派驻任命,其他2名为2018年9月招录事业编制人员)。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永兴县公证处为副科级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永兴县司法局管理。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1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收入减少4.2万元,减少23.33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精细化。    

2018年度支出合计1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万元;项目支出9.38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26万元,增长8.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购买公证服装。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3.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

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支出3.39万元,主要用于公证服务邮寄费、上门办证租车费、打印资料耗材费等。

司法公正建设支出4.88万元,主要用于公证员培训费、调查取证差旅费及上缴赔偿基金费等。

办案设备及公证服装采购支出1.1077万元,主要用于公证服装采购。

四、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万元,比2017年减少2.09 万元,降低37.06%。不要包括:变动主要原因是:1.预算执行中2017年末结余大于2018年末结余;2.厉行节约。  

五、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3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  台,保有量0 台),完成预算的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公务接待6批,共计38人,完成预算的31.4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379万元,下降63.2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379万元,降低63.27%。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房屋使用面积 55.08平方米,为司法局业务用房(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55.08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车辆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台,其他用车0台),办公设备8台套,专用设备3台套。

3、部门决算分析。分析本部门决算编制、送审、批复、公开中存在的不足。

我处根据部门决算的各项要求较好地完成了部门决算的编制、送审、批复和公开工作;同时也认识到在编制决算过程中存在侧重于数据平衡关系。存在问题:一是对决算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缺乏深度分析、对决算编制软件性能的使用掌握不够。二是信息公开专业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4、提出改进措施。重点是在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决算中进行完善。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决算编报工作质量、加强决算报告分析工作。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公开。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县直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永财绩函〔2016〕386号)文件精神,我处申报了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项,参照往年预算情况,在充分论证和测算的基础上、设定切实可行的绩效目标后确定符合申报范围的专项资金,并按照相关要求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表格。日常工作中在制度上参照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及借款、报销、采购、会议、合同等管理办法;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进行认真考核,形成最终自评报告,并在县政府门户网公开。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文件精神,我处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按照自评工作方法和程序,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完成了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92分。我处无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永兴县公证处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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