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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公证处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公证处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4-07-29 09:29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永兴县公证处 【字体:

永兴县司法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公证处是行政单位,核定编制数4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0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名,离退休人员0名。

二、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4年预算总收入27.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4.00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10.00万元。预算总支出24.89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4年支出预算2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3.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附表1

201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名称:永兴县公证处                                                  单位:万元

      

    

   

本年预算

   

本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补助)

 3.10

一、基本支出

 7.40

二、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1.工资福利支出

 3.10

三、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14.00

  2.一般商品服务支出

 4.30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二、项目支出

 17.49

六、上级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差额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五、上缴上级支出

 

 

 

六、政府调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7.10

本年支出合计

 24.89

九、上年结转

 10.00

七、结转下年

 2.21

 

 

 

 

   

 27.10

   

 27.10

 

附表2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永兴县公证处                                     单位:万元

 

本年预算数

   

 0.77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0.77

3、公务用车费

 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2)公务用车购置

 0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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