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公证处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公证处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司法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公证处是行政单位,核定编制数4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0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名,离退休人员0名。
二、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4年预算总收入27.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4.00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10.00万元。预算总支出24.89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4年支出预算2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3.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附表1
201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名称:永兴县公证处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3.10 |
一、基本支出 |
7.40 |
二、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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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福利支出 |
3.10 |
三、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14.00 |
2.一般商品服务支出 |
4.30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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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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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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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17.49 |
六、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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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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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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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用事业基金弥补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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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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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缴上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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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调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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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7.10 |
本年支出合计 |
24.89 |
九、上年结转 |
10.00 |
七、结转下年 |
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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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27.10 |
总 计 |
27.10 |
附表2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永兴县公证处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0.77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0.77 |
3、公务用车费 |
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