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直属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直属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7-06-16 12:12 来源:永兴县委组织部 作者: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直属机关工委是行政单位,部门职能与构成: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组织实施组织工作目标管理、基层党组织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工作和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协助监督作用;科学设置党的基层组织,指导并审批基层党组织换届,任命党支部领导;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时圆满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核定编制数3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3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名,离退休人员0名。

二、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预算总收入77.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2.5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4.70万元。预算总支出77.27万元,预算收支平衡。上年结转0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预算7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7.8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15.4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11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0.36 万元),项目支出50.3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28.00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见附表县直属机关工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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