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4 15:13 来源:县教育局 作者:永兴特校 【字体:

永兴县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永兴县特殊教育学校是全额事业单位,部门职能与构成:对残疾适龄少儿进行义务教育,康复训练。核定编制数33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33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8名,离退休人员11名。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学校由以下部门构成:校长室、教导处、督导室、总务室、聋部、培智部。学校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以上单位都未独立核算。

三、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416.7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06.7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416.70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41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7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48.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7.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338.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7.80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6.98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0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69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1.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0.69万元。项目支出见附表。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是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县特殊学校预算公开表格.xls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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