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15 19:46 来源:永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作者: 【字体:

一、永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体育政策法规,拟定地方性体育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贯彻和实施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体育部门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指示;

3、研究制定全县体育工作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检查执行情况,总结交流经验,指导协调全县体育事业发展;

4、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极开展国民体质检测工作;

5、规划竞技体育的项目、布局和发展目标,指导全县竞技体育训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竞技体育奖励政策;

6、组织参加承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性体育竞赛。制定全县性体育竞赛计划和章程,指导全县的各类体育竞赛工作;

7、规划县级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布局,并组织实施;

8、组织和指导体育科学研究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体育专业人才;

9、按照干部分级管理原则和权限,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配备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和技术服务的评审等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永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设有综合股、业务股、国民体质监测股。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107.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7万元;项目支出36.13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5.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18.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

体育赛事项目支出36.13万元,主要用于气排球比赛、足球比赛、武术健身比赛、太极拳交流比赛、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等。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的61.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 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台,保有量2台),完成预算的38.7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公务接待70批,共计600人,完成预算的79.33%。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 年减少2.05万元,下降38.4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1.51 万元,降低 62.9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 0.55 万元,降低18.77 %。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4 万元,比2016年增加6.55万元,增长54.63  %。不要包括:人员经费,变动主要原因是:2016年支出放到2017年入账。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总支出0.89万元,均为车辆加油、维修及保险费用。(包括政府采购、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以及支出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房屋10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84.38平方米,业务用房  平方米,其他用房915.62平方米),车辆2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台,其他用车1台),设备  0 台套,专用设备 0  台套。

7、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完善修订了厉行节约、借款、报销、采购、会议、合同管理、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在资金使用上,我单位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同时,根据县财政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务网上对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7年,根据县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我单位认真开展了县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自评结果均为优秀。

(二)部门决算分析。

一是对决算编制软件性能的使用掌握不够。二是信息公开专业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提出改进措施。

重点是在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决算中进行完善。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决算编报工作质量。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公开。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永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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