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及编制说明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及编制说明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及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16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16名。我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1名,离退休人员1人。
二、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5年预算总收入9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6.2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5万元。预算总支出91.24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5年支出预算9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0.2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40.24万元),项目支出36.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6万元)。
附表1
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名称:永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46.24 |
一、基本支出 |
55.12 |
二、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45 |
1.工资福利支出 |
40.24 |
三、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2.一般商品服务支出 |
14.88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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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收入 |
二、项目支出 |
36.12 |
|
六、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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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差额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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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缴上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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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调控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91.24 |
本年支出合计 |
91.24 |
九、上年结转 |
七、结转下年 |
||
总 计 |
91.24 |
总 计 |
91.24 |
附表2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永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7.11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3.61 |
3、公务用车费 |
3.5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50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