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及编制说明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及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5-06-19 17:15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 【字体: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及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16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16名。我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1名,离退休人员1人。

二、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5年预算总收入9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6.2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5万元。预算总支出91.24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5年支出预算9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0.2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40.24万元),项目支出36.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6万元)。

附表1

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名称:永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本年预算

项    目

本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补助)

46.24

一、基本支出

55.12

二、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45

1.工资福利支出

40.24

三、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2.一般商品服务支出

14.88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二、项目支出

36.12

六、上级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差额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五、上缴上级支出

六、政府调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91.24

本年支出合计

91.24

九、上年结转

七、结转下年

总    计

91.24

总    计

91.24

附表2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永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预算数

合    计

7.11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3.61

3、公务用车费

3.5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0

(2)公务用车购置

0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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