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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图书馆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图书馆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7-06-16 17:12 来源:县文广新局 作者: 【字体:

永兴县图书馆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能职责

永兴县图书馆系县文广新局管理的股级公益性事业单位。永兴县图书馆成立于1981年。作为国家的基层图书馆,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后,永兴县图书馆一直把为最普通的民众提供宝贵的知识资源及为社会服务作为自己最根本职能,《中共永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永兴县图书馆的批复》(永编字(80)第21号)具体规定县图书馆的职能任务有八条:

(一)根据社会的发展规划和需要,优化馆藏结构,科学合理地使用图书经费,建设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馆藏文献资源体系。

(二) 遵照国内相关标准,对文献信息资源进行科学的标准化的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建立完善的文献信息检索系统,满足用户多途径检索要求。

(三) 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数字化图书馆建设。

(四) 积极参加全国和地区系统的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资源共知、共建、共享,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五)图书馆以读者第一,服务育人为宗旨,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读者服务体系,开展基本服务、宣传服务、现代化服务及网络信息服务。

(六) 利用多形式积极宣传人类科学文化成果,开展阅读辅导活动,实施综合素质教育。

(七)定期开展各种读书竞赛活动,进行信息素质教育。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工作。

核定编制数7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7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7名,离退休人员3名。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兴县图书馆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永兴县图书馆本级。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预算总收入73.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1.5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5.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预算总支出73.57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预算7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7.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42.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0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0.95 万元),项目支出19.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9.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 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5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6.7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志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1.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是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项目支出见附表。 县图书馆.xls图书馆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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