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文物所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数据及编制说明
永兴县文物所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数据及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文物所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9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9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8名,离退休人员3名。
二、单位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申报推荐文物保护单位和文化遗产工作,负责文物建筑修繕,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改建和拆除工作、负责文物科学研究和保护等工作。
三、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预算总收入88.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2.6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88.60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6年支出预算8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6.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36.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1.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16.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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