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环卫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永兴县环卫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6-16 18:12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作者: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能职责

永兴县环卫所是事业单位,部门职能与构成:

1、负责贯彻执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参与县城环卫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引进先进科学技术,扩大科技成果。

3、对清扫保洁公司的清扫保洁作业进行稽查和考核。

4、对全县城乡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5、对全县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理(焚烧发电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6、负责县城所辖范围内街道(含背街小巷)的洒水、公共厕所的清扫、保洁,城区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

7、负责县城垃圾处理场的运行、日常维护管理、环境监测及垃圾渗滤液的处理工作。

8、负责县城所辖范围内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监察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核定编制数40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40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57名,离退休人员21名。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兴县环卫所内设7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财务室、设施设备股、稽查考核股、垃圾清运、洒水清洗队、收费监察股、宣传教育股。一个二级机构:永兴县垃圾处理管理站。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预算总收入3889.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7.2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46.0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3055.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3889.11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预算388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5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21.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3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6.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371.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8.43 万元),项目支出3366.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7.2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87.2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公务接待费11.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8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9.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5.02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76.9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7.88万元,下降9.29%。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1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27.2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七、相关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支出科目(按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支出科目(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见附表:县环卫所.xls  11.29县环卫所2017年城乡生活垃圾末端转运处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doc

11.29县环卫所2017年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11.29县环卫所2017年清扫保洁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副本.doc

11.29县环卫所2017年环卫所街道清洗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11.29县环卫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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