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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市政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永兴县市政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6-16 18:12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作者: 【字体:

永兴县市政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能职责

永兴县市政管理所是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21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3名,自收自支编制18名。实有在职人员20名,离退休人员2名。部门职能为: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社区、单位庭院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指导、督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内设部门5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市政巡查维护管理组、污水管网巡查维护管理组、市政项目工程组。永兴县市政政管理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永兴县市政管理所本级。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预算总收入368.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8.2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6.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174.22万元;其他收入10.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368.87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预算36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2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61.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18.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0.20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3.22 万元),项目支出170.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15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1.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6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志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2017年市政设施日常维护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2017年城区污水管网维护费5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污水管网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收费执收成本10万元,主要用于收费项目中产生的执收成本。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04万元,下降15.52%。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公务接待2.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1.73万元,主要是单位为了节约开支,进一步减少了招待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三)、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支出科目(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212类):是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五)、支出科目(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见附表:县市政管理所.xls  2017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日常维护费.doc  2017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污水管网.doc  永兴县市政管理所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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