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农村经营服务站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农村经营服务站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7-06-16 09:12 来源:县农经局 作者:县农经站 【字体:

永兴县农村经营服务站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永兴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是事业单位,部门职能与构成:

1、职能职责

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检查监督农村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②推进和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农村的生产、流通、分配体制、农业投入与劳动力管理和小城镇体制),为制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提供依据。③落实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负责全县农村土地的承包、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④负责和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⑤负责和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审计工作。⑥负责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的统计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情况的监测。⑦负责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⑧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永兴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加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县农业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股、农村集体资财管理股、农村经营体制管理股4个职能股室,下设二级机构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中心(与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各乡镇设经营管理办公室。

核定编制数11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10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6名,离退休人员3名。公务用车1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县农经站本级:内设办公室、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股、农村集体资财管理股、农村经营体制管理股4个职能股室。

2.二级机构: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中心、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3.乡镇站所:17个乡镇(街道筹备办)农经办。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预算总收入1051.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5.9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59.7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06.16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支出预算105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9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43.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143.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00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2.88万元),项目支出896.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31.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预算总支出1051.80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1.8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54.94万元,是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3.9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包括办公费1.2万元、电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0.37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3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896.8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项目6万元、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5万元、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项目885.86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站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11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88万元,下降26%。

2.“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5.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6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减少1.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较2016年减少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县农经站(县确权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1.62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项目支出见附表。县农经站.xls

(县农经站)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doc

(农经站)2017年土地流转项目绩效申报表2.doc

(农经站)2017年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绩效目标表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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