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矮塘铺国有林场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10 08:16 来源:永兴县矮塘铺国有林场 作者: 【字体:

一、永兴县矮塘铺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林场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林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破坏动植物资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

3、做好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及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4、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做好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依据国家和省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6、加强林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确保林区社会安全稳定。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矮塘铺国有林场设有办公室、营林生产股、森保股、安全生产股。

下设矮塘、新塘、珠江坝、龙塘、圳水五个管护站。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437.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4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4.8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2017年度支出合计475.1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97  万元;项目支出 262.22 万元;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经营支出  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12.9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84.2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 28.6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262.22万元

天然商品林禁伐支出118.4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培育

生态公益林支出143.7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5.55 万元,支出决算为5.54  万元,完成预算的 9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因公出国组团 0 次,因公出国0 人次),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3.5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台,保有量1 台),完成预算的 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96 万元(公务接待 163  批,共计490  人,完成预算的99  %。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预算批复和厉行节约规定,强化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 年增加(减少)1.14  万元,下降8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 万元,增长5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 2.84 万元,降低41  %。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8.69  万元,比2016年减少29.91  万元,降低49  %。不要包括:人员经费,变动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政府采购货物7万元(包括政府采购、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以及支出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房屋 12540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540平方米,业务用房12000  平方米,其他用房 0  平方米),车辆  1 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台,其他用车  0 台),设备 0  台套,专用设备 0 台套。

7、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完善修订了厉行节约、借款、报销、采购、会议、合同管理、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在资金使用上,我局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同时,根据县财政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务网上对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使用和管理各项财政林业项目补助资金,能够确保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能够确保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能够确保资金使用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补偿基金等违规行为。

(二)部门决算分析。分析本部门决算编制、送审、批复、公开中存在的不足。

(三)提出改进措施。重点是在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决算中进行完善。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永兴县矮塘铺国林场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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