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示

永兴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示

发布时间:2017-06-16 18:12 来源:县林业局 作者:县森林公安局 【字体:

永兴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森林公安局是行政单位,部门职能与构成:内设4个职能科室。核定编制数12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0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1名,离退休人员0名。

二、单位职能:

1、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和监督查处特大森林案件;联系林业检察院、法院。2、拟定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并监督执行。3、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4、编制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的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承担警用装备和森林防火专用物资的申请、购置、调拨工作。5、指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卫工作,分析、掌握本区社会治安动态。6、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和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7、协调组织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及专项治理,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特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8、指导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承担掌握森林公安机构设置、警力配备、警衔审批、领导干部协管、立功受奖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教育培训、警务督察、宣传工作;掌握和督察民警违法、违纪案件。9、制定并实施全县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预案,承担县政府交办的扑救特大森林火灾的组织协调工作。10、承担林火监测和火灾预测、预报工作,掌握全县火情动态,发布火灾信息。11、指导全县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及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森林消防监督,指导、协调航空护林工作,承担与周边市县森林防火协定的履约工作。12、指导、协调武警森林部队森林防火、扑火业务工作。13、领导森林火灾预报监测信息中心。14、承担县林业局检察院法院工作办公室的工作。1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预算总收入11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5.0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8.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113.08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预算11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4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8.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3.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21.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3.48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0.96 万元),项目支出31.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0万元。

项目支出见附表。永兴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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