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永兴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永兴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森林公安局是行政单位,核定编制数12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0人。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2名,离退休人数0人。
二、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预算总收入112.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5.0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4.0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112.93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6年预算支出11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2.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3.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21.6万元),项目支出3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附表1
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名称:永兴县森林公安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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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本年预算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55.08 |
一、基本支出 |
76.13 |
二、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24.05 |
1.工资福利支出 |
42.65 |
三、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2.一般商品服务支出 |
33.48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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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收入 |
7.8 |
二、项目支出 |
36.80 |
六、上级补助收入 |
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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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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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用事业基金弥补差额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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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缴上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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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调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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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12.93 |
本年支出合计 |
112.93 |
九、上年结转 |
七、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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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112.93 |
总 计 |
112.93 |
附表2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永兴县森林公安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13.8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2.8 |
3、公务用车费 |
11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1 |
(2)公务用车购置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