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社会福利院2016年决算公开

永兴县社会福利院2016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30 15:52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字体: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部门职能为:永兴县社会福利院主要职责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保障供养、收养、代养人员的合法权益。坚持依靠社会、依靠集体、依靠群众,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办院方针。为复退军人的孤寡老人、烈属、残疾军人和农村五保对象提供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做到方便、整洁、卫生、规范,确保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单位宗旨是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孤儿与育婴收养“三无”老人收养、老人自愿有偿收养。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单位为永兴县社会福利院,是民政局的二级机构.是独立核算单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年结余9.3万元,本年收入266.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01万元),本年支出216.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16.99万元),年末结余58.32万元。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6万元,占22%;项目支出197.30万元,占78%。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84万元,占7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0%;商品和服务支出14.32万元,占26%。

(三)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34万元,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预算的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 0 人次),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台,保有量 1 台),完成预算的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批,共计接待20人次;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次),完成预算的0.0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预算批复和厉行节约规定,强化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 年减少0.26万元,下降0.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0.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0.66%。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5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加强公车使用及运行费用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运行经费支出29.2万元,比2015年减少14万元,下降45%。变动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降低成本。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预算采购258万元,实际采购8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一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也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完善修订了厉行节约、借款、报销、采购、会议、合同管理、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在资金使用上,我局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同时,根据县财政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务网上对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5.部门决算分析

一是对决算编制软件性能的使用掌握不够。二是信息公开专业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6.提出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决算编报工作质量。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公开。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支出科目(按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支出科目(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五)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永兴县社会福利院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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