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4 09:12 来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作者: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疾控中心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45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36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42名,离退休人员21名。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县委编委《关于撤销卫生防疫站、县结核病防治所组建县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通知》(永机编〔2002〕29号)精神,组建永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县卫生局管理,主要负责全县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警与处置、疫情监测与报告、卫生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预防科研与培训等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二级单位或内设机构)

县疾控中心内设9个职能机构:办公室、传染病防治科(加挂应急办牌子)、免疫规划科、结核病防治科、性病艾滋病防治科、体检科、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科、检验科、健康教育科(县健康教育所连人带编划入县疾控中心做内设机构)。

二、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1417.2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31.6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0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5.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0.11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1417.21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141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8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82.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6.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241.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6.20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11.64万元),项目支出787.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143.8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7.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7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1.18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中心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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