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4 09:09 来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作者: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能职责

永兴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是参公管理副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核定全额编制数21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5名,退休人员7名。部门职能为:

(一)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二)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三)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四)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五)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六)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七)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八)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九)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十)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十一)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社会抚养费征缴系统的运行、监测、管理。(十二)对乡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十三)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十四)受理卫生计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十五)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永政办发[2015]19号“三定”方案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环境卫生监督股、计划生育执法监督股、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股、计划生育执法股、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股七个股室。永兴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级。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203.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4.7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8.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203.26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20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6.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147.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72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3.06万元),项目支出31.9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19.3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2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71.3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1.9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以及国家重大项目的开支等。其中:打击非法代孕4.50万元,主要用于①打击代孕举报奖励1.00万元;②宣传资料1.40万元;③食宿费交通费外调协调2.10万元,学校幼儿园饮用水卫生监督4.00万元,主要用于①培训资料费1.00万元;②专家授课0.30万元;③水质检测试剂2.70万元,打击“两非”16.00万元,按要求完成4列“两非”案例,主要用于举报及相关人员奖16.00万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3.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共场所快速检测试剂3.00万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4.4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罚没收入22万元成本4.4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是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县卫生计生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