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决算公开

永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30 08:06 来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作者:永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字体:

 一、主要职能

(一)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信息,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育龄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控制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二)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与评价。

(三)负责对幼儿园、托儿所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负责对入园、入托儿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卫生保健的监督管理。

(四)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工作。

(五)普及妇幼卫生科学和计划生育技术知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保健措施和以避孕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

(六)负责开展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和孕期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等工作。

(七)负责提供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孕产妇分娩的助产技术等服务。

(八)负责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收集、统计、整理、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职责职能,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内设8个职能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科、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科、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科、住院部(妇产科、儿科)门诊部(妇产科门诊、儿科门诊、功能科、中医科、药房等

三、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年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113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22.95 万元),本年支出 1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822.95万元),年末结余 0 万元。

四、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41 万元,支出决算为26.08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因公出国组团 0 次,因公出国 0 人次),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24.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1台,保有量 3台),(其中:省卫计委配置计生服务车1台计20.59万元)超预算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9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 45批,共计 645 人;国外公务接待 0 批,共计 0 人)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超预算及运行费支出.预算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1 万元,实际支出1.97万节约42%。  

六、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机关(或单位)运行经费支出 1139万元,比2015年增加485.5万元,增长 57 %。变动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合并增加。

七、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单位本年政府采购16.6万元,采购支出决算为16.6万元.政府采购率 100 %。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院干部职工上下齐心,全面完成了年初绩效工作目标。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完成5642对,其中城镇604对,农村5038对,覆盖率达112.8%,早孕随访率达99.71%,妊娠结局随访率达99.05%;圆满完成了上级分配的年度工作任务;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通过项目实施,一是有效地促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的发展,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二是群众优生意识显著增强,“怀孕要计划,孕前先检查”的优生理念逐步深入人,推动了出生缺陷预防关口前移,实现了孕前预防和群体预防,大大降低了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意识

主要做法:(一)优化环境,规范服务有提升。今年来我们充分利用机构改革所带来的机遇,整合资源,充分发挥项目的人脉优势,在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合并的过程中,为了很好地保证项目工作的连续性,一方面我们对原妇幼保健院的科室进行调整,合理布局,适当改造,优化环境,将孕前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整合到一起办公,既利用了资源的,又发挥了项目的作用,为中心业务的发展带来巨大动力;其次是优先保证项目工作的技术力量,配齐配强精干力量到项目检查工作组,优质服务,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每一个环节都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科学合理地安排对象做完每一个项目的检查,得到育龄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利用县乡村计生服务网络的优势,妇幼保健和计生相互配合,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形成了婚前、孕前体检、产前筛查、住院分娩、出生缺陷监测等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提升了整体服务水平。

(二)扩大影响,多方宣传有效果。今年来我们采取邀请郴州市专家团队宣传、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知识问卷调查、发送手机短信等多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待孕夫妇自觉参检,有效地提高了群众参检率。一是在4月份我们主动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出生缺陷防控专家雷冬竹率市产前诊断中心的团队专程到我县进行大型义诊活动,我县群众得知专家亲临基层义诊,不顾大雨滂沱,纷纷慕名前来咨询就诊,有力地促进育龄群众自我保健意识的提高,同时在市、县媒体相关发表相关信息报导3篇;二是5月份举办了4期业务知识培训班,对全县的乡村计生专干分期进行了出生缺陷防控知识业务学习,提高了基层干部的宣传指导能力;三是在县政府门口和县建设广场组织开展了两次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上万份,免费发放叶酸片上千瓶;四是在我县电视台专门点播了优生优育的电视频道节目在大厅每日播放,吸引群众在检查的同时还可以观看到优生优育知识;五是畅通信息,上传下达。坚持每月月末定期召开项目信息员例会,把每一个月的评估告知书及时下发到对象手中,而随访的资料也能按时上交,这样规范化的操作方式,促进了整体项目资料的完善和归档,及时进行信息通报,督促乡镇认真对待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这样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广泛性宣传,有力地促进了群众参检的自觉性。

存在不足:一是检查意识淡薄,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二是怀孕参检比率较高,一级干预变成二级干预。“两癌“普查工作虽然对城镇在职职工进行了多年的检查,但有个别对象自我防护意识及个人健康意识并不明显,还需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沟通,适时宣教。工作中有极少数工作人员因工作压力大造成了一些医患矛盾还需我们进一步加以改善。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还将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方法,改善工作态度,优化服务质量,积极工作,以便以后更好地为广大育龄妇女服务。

建议:一是加大投入,保障民生。特别是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中的各个项目补助费如产前筛查、地中海贫血、新生儿筛查等普查项目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施全免费政策,以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生优育的需求 ,同时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进一步完善县级妇幼保健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更好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2015年计生卫生顺利改革合并,由于原计生技术服务队伍中的技术人员业务比较单一,对于组建的新单位和新岗位所要求的业务技能还有一定差距,建议上级要及时提供一个平台对这部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以尽快提高技术服务能力,适应岗位要求,弥补改革变化所带来的不足。三是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尤其是对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这一重大卫生计生项目的公共媒体宣传力度不够,在群众中尚未普遍树立优生优育和出生缺陷预防意识,健康教育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强化。

九、部门决算分析

2016本部门在决算编制、送审、批复、公开中存在的不足:必须及时加强和财政部门的对接。

十、改进措施

1、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需要及财力可能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预算。

2、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进一步细化项目,合理安排,增加预决算编制透明度,对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进行统筹使用,确保预决算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

3、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把财务报账审核关,规范和完善财务报账。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其中:专用材料指医疗药品及医疗耗材。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永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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