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中共永兴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12 08:56 来源:统战部 作者: 【字体:

一、中共永兴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归口管理全县涉台工作。组织管理我县重大涉台活动,处理重大涉台事件;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我县与台湾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对台宣传、做好台胞接待和台湾有关人士的联络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的对台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只有本级,因此纳入2017年决算的只有本级部门。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54.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度支出合计3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8万元;项目支出8.03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9.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5.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对企业单位的补贴等)。

②项目支出:

对台宣传联络工作经费项目支出8.03万元,主要用台胞台属联络、宣传、教育、接待等活动。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2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0台),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公务接待40批,共计201人,完成预算的200%。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对台宣传联络活动增加,来永台胞台属增加,产生公务接待费增加;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 年增加1.52万元,增长31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2万元,增长316.67%。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9万元,比2016年增加3.66万元,增长200%。变动主要原因是:对台宣传联络较频繁,产生联络宣传费用较多。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采购预算6.5万元,全年购买办公设备0万元。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有空调等设备1台。

7、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本单位严格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财政管理制度使用各种资金,并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对台宣传联络工作经费项目预算12万元,财政拨款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万元,2017年共到位财政拨款2万元,但开展该项工作支出8.03万元,主要用台胞台属联络、宣传、教育、接待等活动。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到位。由县台办提出预算,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县财政局审核拨款,资金管理规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部门决算分析。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完善修订了厉行节约、借款、报销、采购、会议、合同管理、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同时,根据县财政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务网上对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但在单位决算编制、送审、批复、公开中存在业务不精问题。

(三)提出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预算、决算编报工作质量。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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