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规划设计室(县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5 12:30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作者: 【字体:

永兴县规划设计室(县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规划设计室(县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中心)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委托的规划设计任务和有关部门下达的课题研究任务;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建设用地前期调查研究,承办规划方案、建设方案、施工图审查的前期技术准备;承担建设项目的放线与放样及测量验线和测绘项目竣工图等。

核定编制数15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4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4名,离退休人员1名。

二、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78.3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8.3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78.30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78.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7.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0.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34.72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4.16万元。

项目支出见附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是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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