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住房办2017年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住房办2017年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7-06-16 15:12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作者: 【字体:

永兴县住房办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住房办是事业单位,部门职能与构成: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房改房建方针政策,拟定适合县情的房改房建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辖区内住房公积金以外的政策性住房资金的归集征收、使用和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的住货币化分配,会同县财政部门做好住房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单位的公房的管理工作,承办存量公房(单位集资建房)出售的评估和审批以及房改房上市交易的审查事项;负责全县职工住房档案管理工作。核定编制数2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2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名,离退休人员0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设办公室,业务室,财务室,主任室。

三、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预算总收入41.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8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6.8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41.60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预算4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6.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14.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0.33万元),项目支出18.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4、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我办无采购计划。

四、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办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共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它费用。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见附表。 县住房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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