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地方海事处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永兴县地方海事处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6-06-13 09:53 来源:县地方海事处 作者:县地方海事处 【字体:

永兴县地方海事处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水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和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负责全县水路交通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负责拟定水上交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编报航道、航标、港口、码头的新建改建(养护)工程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三)拟定全县水路交通建设、航道养护管理办法,经审批后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水路交通建设和养护资金的筹措、拨付及使用监督。

(四)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工作;负责全县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含使用岸线)的碍航性审批、报批和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的设置和维护,管理和发布航行警告;组织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沉船沉物打捞;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按规定权限,负责船舶及水上设施的法定检验、船用产品的认可和检验、审查船舶设计图纸、辖区内船员日常监督管理。

(六)负责辖区内地方航道、水路运输、港口行政管理;承担港口、码头、渡口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水路运输及运输服务业市场、港口装卸搬运市场管理;负责辖区内港口、渡口建设与养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负责船舶登记、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的审批,参与协调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组织协调水路战备军事运输和防汛抢险工作。

(七)指导水路交通科技工作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地方海事处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8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8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0名,离休人员0名。永兴县地方海事处为水上安全提供海事管理保障,负责辖区水域管理,航行船舶登记、航标管理、水路运输规费征收与审批、组织水上遇险人员搜寻救助、水上安全通信管理、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预算总收入71.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9.6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2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71.69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6年支出预算7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8.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58.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59万元),项目支出0.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收支预算总表2016.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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