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就业与培训局2018年部门预算

永兴县就业与培训局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7-03 09:11 来源:永兴县就业与培训局 作者: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能职责

永兴县就业与培训局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28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28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7名,离退休人员16名。核定编制数28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28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7名,离退休人员16名。部门职能为:

(一)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全县就业服务工作。负责中央、省、市有关就业服务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拟订促进就业的政策建议和公共就业服务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配合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贷款担保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政策,并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三)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全县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城乡初次求职的劳动者就业前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失业人员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技能转移培训以及专业技能人才培训等有关培训。

(四)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组织实施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就业与失业情况统计、分析工作。

(五)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工作。负责对小额贷款担保申请对象的资格审查、认定及就业项目的评审确认与信用担保;负责协调落实担保资金和贴息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小额贷款的回收等工作。

(六)负责统筹开展城乡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劳动力的供求职登记,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进行就业信息发布;组织劳动输出、输入等工作。

(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实施和发证等工作。

(八)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稽核、管理,辖区内失业人员档案管理等工作;完善和落实失业调控政策措施。负责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并对失业保险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和稽查;负责全县失业人员的统计登记建卡,失业保险费的收缴入库及失业保险费发放等工作。

(九)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全县就业经费预算、决算;承担全县小额贷款担保和失业保险信息的统计、汇总、上报。

(十)承办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就业服务局内设6个股室和1个中心:办公室、财务股、就业培训股、就业服务股、小额贷款担保股、职业技能鉴定股(加挂职业技能鉴定所牌子)、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我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就业服务局本级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555.2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54.6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21.6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9.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0.00万元。预算总支出555.29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55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1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55.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9.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224.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5.11万元),项目支出263.1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130.3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6.2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92.1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84.1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小贷贴息、非税收入税收成本、非税收入统筹成本、大型修缮、培训配套、招聘及创业培训工作经费、孵化基地经费等。其中:小贷贴息93.4万元、非税收入税收成本24.34万元、非税收入统筹成本19.7万元、大型修缮10万元、培训配套63.4万元、招聘及创业培训工作经费48万元。孵化基地经费4.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0.3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是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县就业培训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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