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11 15:18 来源:永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作者: 【字体:

一、永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永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局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13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13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9名,离退休人员0名。永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局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计划;按照全省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规定,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并对乡镇业务经办机构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考核;负责对乡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为永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未下设二级机构。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132.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33万元。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7万元;项目支出31.87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5.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

2017年被征地农民征缴经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相关工作征缴稽核、办公、宣传费支出。

2017年城乡居民代征费支出28.4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稽核费。

2016年城乡居民待遇领取稽查费支出8.7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乡镇待遇领取稽查费。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宣传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挂画。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76万元,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预算的48.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1台),完成预算的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公务接待42批,共计282人,完成预算的30.4%。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进一步控制公务费接待支出,做到能省则省,坚持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的原则;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 年增加(减少)5.48万元,增长(下降)-5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1.06万元,增长(降低)-3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4.42万元,增长(降低)-76.33 %。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6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  9.78万元,增长(降低)-65.9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车维护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等,变动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厉行节约。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房屋 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 平方米),车辆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台,其他用车 0台),设备0台套,专用设备0台套。

7、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7重点公开内容)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中心严格按照财政局的要求,按时完成了本部门决算编制、送审、批复和公开工作。每年均对上年度决算预算工作进行了绩效自评。

1、实行重点管控,确保“三公”等经费只减不增。一是公务接待取消签单消费,实行定点接待,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不予报销;严格按标准接待,不允许大吃大喝,不得上高档酒水和菜肴。二是在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核算到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一车一卡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

2、严格审核审批,严控经费支出。一是严格审核原始单据,要求发票合法合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账。二是严格审核经费来源,根据部门预算安排和资金使用进度,核实每笔报账申请的经费来源,无预算的支出不予报账。三是严格审核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没有按规定及程序审批的不予报账;超出包干经费、预算限额的不予报账。

3、通过狠抓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审核审批,2017年“三公”支出节约成效明显。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实行重点管控,确保“三公”等经费只减不增,严格审核审批,严控经费支出。

(二)部门决算分析。分析本部门决算编制、送审、批复、公开中存在的不足。我中心在编制部门决算时存在重数据编制,轻财务分析的现象,对决算报表数据的深入分析和科学利用不够,以后要加强对财务人员培训,加强报表分析,促进财务数据在单位管理中的应用。

(三)提出改进措施。下一年度,我中心将更加严格审核决算编制数据,确保所有的报表及填报说明附表数据的完整;根据决算情况科学编制预算,提高年初预算编制准确率;按时按质完成决算的送审、批复及公开工作。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永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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