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殡仪馆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4 17:53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能职责:

部门预算单位为永兴县殡葬管理所,是民政局的二级机构。核定编制数5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5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5名,离退休人员0名。部门职能为:

1、提供殡仪服务;

2、遗体运输服务;

3、骨灰安放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为永兴县殡葬管理所,是民政局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

三、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375.9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2.5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3.3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375.92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37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5.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45.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4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0.92万元),项目支出328.3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45.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5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7.5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志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3.9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

5.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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