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殡仪馆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殡仪馆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7-06-16 11:12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职能与构成:永兴县殡仪馆是事业单位,部门职能与构成:核定编制数5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5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5名,离退休人员0名。部门主要职责: 提供殡仪服务,遗体处置服务,骨灰安放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为永兴县殡葬管理所,是民政局的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预算总收入314.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8.7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0.9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2万元。

(二)支出预算:预算总支出314.69万元,其中,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35.7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8.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28.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66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278.9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33.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81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6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3.9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项目支出见附表。县殡仪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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