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4-23

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收回2018年生态补偿县域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0 20:05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 【字体:

郴州市环保局永兴县分局: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关于收回2018年生态补偿县域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资金的通知》(郴财资环指〔2019〕28号)文件精神,收回我县2018年生态补偿县域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资金,请按文件精神贯彻执行。

附件:永兴县水质自动站建设资金收回明细表

永兴县财政局    

2020年1月9日    

附件:

永兴县水质自动站建设资金收回明细表

单位名称 

金额(万元)

支付方式

永兴县财政局

-70

年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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