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财建指〔2021〕10号 永 兴 县 财 政 局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关于下达2018年-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 资金的通知
永财建指〔2021〕10号
永 兴 县 财 政 局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关于下达2018年-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
资金的通知
相关单位: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 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郴财建指〔2018〕104号)、《郴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郴财资环指〔2020〕14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19〕52号)文件精神及《永兴县财政局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关于2018-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的情况汇报》,并报县领导批准,现下达我县2018年-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460.9万元。
资金下达后,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永兴县2018-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
永兴县财政局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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