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01 12:19 来源:县政法委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 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6〕91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委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6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提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检查全县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7.协助县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8.参与查处政法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9.办理党委及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二级单位或内设机构)

下设三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执法监督室、政工室,归口管理一个正股事业单位即永兴县维稳调处中心。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我委行政编制数11名(含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11名;实有在职人数21人,行政副处级1人、行政科级7人、行政副科级4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单位工资管理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5.45%。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 41.21 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 42.71万元,“三公经费”降低 3.5 %。

(二)预算执行

《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6〕168号)批复给我委2016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536.52万元。

2016年我委上年结余137.13万元,本年收入588.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8.09万元),本年支出577.6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36.45万元),年末结余14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48万元,项目支出338.16万元。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6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52.08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52.08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

2016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13.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41.21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32.76%。2016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45.01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 47.38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95%。

2015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修改和印发了《永兴县政法委员会经费管理制度》;同时为规范程序管理,配套印发了《永兴县政法委员会公务接待管理程序》、《永兴县政法委员会执法执勤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永兴县政法委员会差旅费管理制度》、《永兴县政法委员会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2015年我委严格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

我委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16年6月18日,我委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有关事项的函》的文件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对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职责履行及效益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政法综治工作坚持以创建全国“长安杯”为目标,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打造平安永兴,社会政治大局和谐稳定,综治民调成绩继续保持省市靠前位置,年度综治工作考核位居全市前列,继续保持了全省平安县、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县称号。

1、立足源头,防范化解,确保和谐稳定

一是综合施策抓化解。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66次,排查出各类较大以上矛盾纠纷3514件,成功调处3510件,调解成功率达99.88%。成功调处化解“4.21”马田镇红星村李姓与史姓的坟地选址纠纷、“7.25”油麻镇玉兰村与耒阳市长坪镇双塘村的水库用水纠纷等较大以上不稳定隐患20余起。每月召开一次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暨维稳形势分析会议,研判形势,交办突出矛盾纠纷,部署下段工作,全年及时交办督办化解突出不稳定隐患18个。

二是强化措施抓预防。全力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保重要事项和重点项目应评尽评。今年组织对马田污水处理工程、板梁古村保护与开发、人民医院整体搬迁、晶讯光电二期建设、永兴云谷工业地产及物流项目等30多个重大事项或重点项目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从源头上遏止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强化重点人员稳控。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特殊群体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力度,在各个特防期和各种敏感期间,对摸底排查存在到市赴省进京非访隐患的160名重点人员,及时交办给相关单位落实“五包一”稳控措施,严防“神不知、鬼不觉”现象发生。强化情报信息收集预警。进一步织密了维稳信息网络,先后及时收集掌握了各类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160余条,为及时决策处置提供了情报信息保障。及时劝返谢某凤、李某充、曾某恒等进京欲非访人员6人和我县在市非法营运残疾人赴省集访人员,成功打散涉军群体拟赴省进京集访的活动5次。

2、突出重点,深化严打,强力整治乱源

坚持“以打促安,以防保安,以控助安”,始终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确保全县治安持续稳定。2016年,全县共破各类刑事案件668起,刑事拘留547人,逮捕直诉465人;追回网上逃犯135名;查处治安案件978起,治安处罚1748人(其中行政拘留937人)。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黑到底、除恶务尽、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今年全县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0个,抓获团伙成员60人,破案35起。成功捣毁洋塘乡以刘勇军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0人,破获绑架、抢劫、故意伤害等案件5起。继续向油麻、马田、高亭司、塘门口、樟树等5个治安重点乡镇派驻综治维稳工作组,同时组建了集中打击违法犯罪工作组。组建义务调解员、维稳信息员、法制宣传员和平安志愿者487名,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37个,成功侦破案件3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6人。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凌厉攻势,共立八类案件37起,破49起(含积案),破案率达到132.43%,现行命案立6起,破6起,另破命案积案1起。持续加力“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多发性侵财刑事案件3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6人,移送起诉131人。继续深入开展“百日执行大会战”等专项行动,共执结案件928件,其中,执毕案件329件,执行标的到位额8079.69万元,司法拘留被执行人35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6人(均已判刑)。启动校园安防系统建设工程,纳入“智慧城市”项目一并建设,投入200万元为59所地处治安复杂地区或交通要道沿线的学校安装高清监控探头。坚持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查处学校周边无照经营、占道经营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52起,取缔非法黑网吧2家、无证照违规经营的电子游戏厅1家,查扣违法违规车辆26台,打掉涉嫌敲诈县二中学生的6人团伙1个。加强危爆物品监管和寄递物流安全管理。排查涉爆单位176家、涉爆人员429人,关停煤矿、采石场21家;收缴销毁炸药5227.7公斤、雷管13810枚;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查处非法携带枪支行政案件5起,行政拘留5人,收缴各类枪支23支、子弹16发。

3、固本强基,创新管理,提升防控能力

加强综治组织机构建设。全县构建了以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龙头,以乡镇综治维稳中心为节点,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重点,县、乡、村、组、网格五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努力在基层实现政策集成、工作集聚、力量集合,做到群众诉求有人应、困难有人帮、矛盾有人调。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按照市综治委《关于全面实施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全县有239个社区(村)实行了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86.59%,划分基础网格1164个。网格管理员共走访排查治安隐患127个、收集社情民意1765条、调解各类纠纷439个,为群众提供社保、低保、医保等代办服务531件。加强技防建设。将治安监控视频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将县城区主要交通要道、治安监控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等全部纳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范围。新建设20个视频监控探头及5个治安卡口。加强治安巡逻防控。县综治办牵头组织对县城区单位及居民小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尤其是“五个一”工作落实情况,先后三次进行明察暗访和督促整改,共检查内保单位200余家,督促整改治安隐患629条。2016年,全县各单位投入物防、技防经费约500万元,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2000余个(件),安装监控探头700余个,设置入侵警报器300余套。强化重点人员服务管理。落实GPS定位、远程视频监控、指纹签到、“人盯人”四大监管手段,确保了全县390名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出台《永兴县实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政策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全县纳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系统人数2270人,共收治精神障碍患者300余人次,其中,救助重性精神障碍患者125人。

4.强化创建,推进法治,打造平安社会

实施“平安细胞工程”,开展创建平安乡镇、平安社区(村)、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平安边界等13项系列“创安活动”,着力把平安建设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村庄和每一个家庭,不断提高基层平安创建达标面,积小平安为大平安,进一步创优了治安环境。坚持动态管理,每年县综治办对平安创建活动进行考核,对考核达标的进行通报表彰,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共创共享平安。县委、县政府通报表彰了2015年度平安乡镇6个、平安单位114个、平安学校45个、平安医院25个、平安社区(村)303个,取消37个单位的平安称号。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投入300多万元打造了“一园一带一街”法治廉洁文化主阵地,即人民公园内永兴法治廉洁文化园、永兴大道法治廉洁文化示范带、橙乡路延伸至凤凰岭路法治廉洁文化一条街。5月9日,全市法治廉洁文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农村和社区为重点,结合民调工作,积极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集中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法制进企业进校园等法制“六进”活动。民调期间,县委政法委组织政法各家利用赶集日下乡镇、进村组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展出宣传展板700余块次,发放宣传资料约10万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普法主题班会280余次、法治征文(手抄报)比赛1次。各单位广辟宣传途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报刊杂志、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开展宣传,凝聚法治创建合力。切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全面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共选聘371名律师、法律工作者、政法干警担任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化解矛盾纠纷等。继续加强民主法治“五百”示范工程的创建,全县有9个村(社区)创建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县国税局等9个单位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命名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我县获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缺少专职财务人员,财务人员都是兼职多项工作,造成财务管理人力不足,财务工作不完全规范,有待加强。

附件:永兴县政法委员会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附件:政法委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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