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教育局2018年度民办(代课)教师困难生活补助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1 15:03 来源:县教育局 作者:县教育局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永政办函〔2014〕129号)文件,对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困难生活补助30元*145人*12月=4.98万元,90元*747人*12月=77.8万元,120元*563人*12月=79.2万元,150元*597人*12月=105.6万元,小计267.5万元,追加2017年126.5万元,合计394万元。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改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状况,优化办学环境,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教育强县建设进程。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18年度年初目标任务,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困难生活补助267.5万元。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2018年度发放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困难生活补助267.5万元。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困难生活补助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估由县级财政部门、相关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指标体系分三个级别,即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三个部分,二级指标包括八个部分,三级指标包括二十个部分。见附表。

3、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组织实施

根据发放教师实际人数,报财政局审核拨款。

3、分析评价

通过现场了解、查阅相关资料,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按照评价指标对项目实施进行现场评价。对项目做出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绩效评价,出具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8年项目总投资394万元,实际到位394万元,其中2018年267.5万元,追加2017年126.5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按照相关规定,项目资金实行分账单独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实行专款专用,财政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到养老保险站,由养老保险站进行发放,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与检查,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现金的发生,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组织机构健全:以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相关股室人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明确了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困难生活补助资金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量。

(2)项目完成质量

完成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困难生活补助资金的发放。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18年度按进度拨款267.5余万元。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条件,进一步优化办学环境。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2018年度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困难生活补助项目,建设目标明确,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程序到位,手续齐全,资金项目质量达到相关行业标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要求。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困难生活补助是件有利于民生的大好事,是一项关心农村老百姓、深得民心的好项目,该项工作应当继续深化开展。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主要经验:

及时拨付资金,有利于改善民办(代课)教师生活条件。

问题

资金量较少。

建议:

提高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困难生活补助标准。

附件:民办(代课)教师困难生活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doc

永兴县教育局

2019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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