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教育局2017年度民办教育发展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24 15:54 来源:县教育局 作者:县教育局 【字体:

永兴县教育局2017年度民办教育发展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安排民办教育发展资金549.8万元专项用于发展民办教育。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推进全县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均衡发展。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17年度年初目标任务,民办教育发展资金549.8万元。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2017年民办教育发展项目学校的学生办学条件得到大大改善,身心舒适,学习成绩得到提升。通过该项目实施,面貌一新,为我县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全面完成民办教育发展专项经费任务

1、年初完成民办教育发展资金分配;

2、核实沉陷区学位;

3、学校民办教育资金有专人负责,一年来按进程拨付,没有投诉。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民办学校与发展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民办教育发展资金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估由县级财政部门、相关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指标体系分三个级别,即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三个部分,二级指标包括八个部分,三级指标包括二十个部分。见附表。

3、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做好年初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预算;

2、组织实施

(1)《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

(2)《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

3、分析评价

通过现场了解、查阅相关资料,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按照评价指标对项目实施进行现场评价。对项目做出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绩效评价,出具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总投资549.8万元,实际到位549.8万元,其中县级资金549.8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依据《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实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财政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根据审核情况经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审核后结算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与检查,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现金的发生,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组织机构健全:成立由财政局、教育局相关股室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明确了民办教育资金的具体要求和考核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超支。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量。

(2)项目完成质量

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发放率100%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资金投入549.8万元,其中县级资金549.8万元,均完成了年初指标目标任务。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办学条件,保证学生充足的学习精力,专心地听课。学生学习成绩大踏步前进,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深受广大居民欢迎,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2017年度民办教育资金项目,建设目标明确,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程序到位,手续齐全,资金项目质量达到相关行业标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要求。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民办教育资金是件有利于民生的大好事,是一项关心老百姓、深得民心的好项目,该项工作应当继续深化开展。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主要经验: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民办教育的投入,有利于缓解城区学位紧张,均衡义务教育发展。

问题

加大沉陷区学位核实力度。

建议:

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改善民办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永兴县教育局

2018年5月9日


附件6

永兴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

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得分

项目

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3

决策程序

5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2

分配结果

6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6

项目

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3

到位时效

2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7

财务管理

3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1

管理制度

9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9

项目

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5分)。

5

产出质量

4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4分)。

4

产出时效

3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3分)。

3

产出成本

3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3分)。

3

项目效果

40

经济效益

8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8

社会效益

8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8

环境效益

8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8

可持续影响

8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8

总分

100

100

100

100

说明:评分95-100分为优秀,85-94.9分为良好,70-84.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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